美国 SEC 拟为代币发行立规——项目方必须白纸黑字写下什么
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提出了一套名为“加密资产条例”(Regulation Crypto Assets)的规则草案,为代币项目开辟一条最高可向公众募集 7500 万美元的合法路径,并在日后提供一个公开程序,用来宣告当初出售的那份“约定…
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提出了一套名为“加密资产条例”(Regulation Crypto Assets)的规则草案,为代币项目开辟一条最高可向公众募集 7500 万美元的合法路径,并在日后提供一个公开程序,用来宣告当初出售的那份“约定”已经结束。草案已于 8 月 21 日登载于《联邦公报》,意见征询截止 10 月 20 日。今天什么都还没有改变:委员会必须先审阅这些意见并就最终规则表决,项目方才能真正使用它。
这套规则针对的是一种特定的约定,而不是代币本身。买方出钱,让团队得以撰写代码、启动网络、让代币真正有用,团队则承诺去完成这些工作。在美国法律下,这层融资关系可能构成投资合同,SEC 的表述称之为“受涵盖的投资合同”。代币是记录在链上的那个对象,约定则是附着其上的承诺。把两者分开,正是监管机构得以设想一个“终点”的前提。
草案把募资分成一条小额创业通道和一条分为两级的较大通道。创业通道允许在最长四年的期间内募集不超过 500 万美元,即使是尚未成立公司的非正式团队也可使用,前提是提交 Form NOR 备案,并在自家网站上免费公布规定的信息。较大的两级更像公开发行:发行人须在美国注册并主要在美国经营,在 EDGAR 上提交 Form 1-CRYPTO,且须等 SEC 认可该发行文件后才能销售。第一级上限 2000 万美元,财务报表可不经审计;第二级可达 7500 万美元,须经独立审计。散户人数不设上限,但非合格投资者的投资额以年收入或净资产两者中较高者的 10% 为限。
对普通买家来说,真正值得在意的是信息披露。Form 1-CRYPTO 须写明发行人承诺了什么、代币的总量与分配、网络如何治理、源代码如何保障安全、存在哪些利益冲突、开发计划为何,以及团队手上还有多少钱、还能运作多久。销售之后,还要通过年度报告、半年报告,以及须在四个工作日内提交的重大事件报告持续更新。白皮书可以在项目落后时悄悄改掉目标;已提交的发行文件则是一份固定的、写明当初承诺过什么的记录。
最特别的是“终点”这一环。按草案中的第 400 条规则,若发行人已完成、或已永久停止其承诺的每一项关键管理工作,即可提交 Form TR,声明自己不再作出任何新的承诺,并附上足以让理性投资者看懂的说明。自此,这段融资关系即被视为结束。但 SEC 仍可对与实际作为不符的申报提出质疑;该安全港只涵盖“投资合同”这一概念,若代币另外具有股票或票据的性质,仍须单独分析;私人当事方也可能在法庭上提出相反主张。
请把它当作一份草案,而不是现在就能依赖的规则,也别忘了:申报是披露,不是背书。若日后正式通过,对新手最有用的习惯其实很简单——先去看团队当初白纸黑字承诺了什么,再看他们后来是否真的提交文件、宣告工作已经完成。这里提供的是信息,不是投资建议。